进行房地产交易,交易当事人须提交下列证件:
(一)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;
(二)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书。委托他人代理的,应出示委托证件;
(三)房地产交易契约或合同文本;
(四)共有的房地产,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;
(五)商品房屋预售,应出具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;
(六)应提供的其他有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。
房地产交易,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、房地产租赁合同,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审批手续。符合规定的,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予以办理。当事人持变更后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在30日内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。
以上的程序较为麻烦,针对以上的问题,近年来,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缩短办事时间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服务水平,一直是房屋交易部门探索和研究的课题。承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“干部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中,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,积极探索研究提高服务效能的办法,提出了便民“极效”服务理念,全面推行房产办证“立等可取”制度,提高了办证质量和效率,实现了房屋登记办证“立等可取”的办事模式。
转变作风动真招,提速提效做实功。承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为依托,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,全面整合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,引进房产GIS系统,大力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,使房屋登记办证实现从受理、审核、记载于登记簿、发证、归档等工作的网上传递,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管理水平的整体跨越;同时他们还创新服务理念,合并办事机构,简化审批程序,优化服务流程加强“事后监督”,建立了“事前放权,事后监管”的依法审批服务新机制,实现了“审批、监管、服务”三位一体。中心还大力推行行政权利公开透明,坚持公开收费依据、公开收费项目、公开收费标准,设立统一收费窗口,一次性收费,让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做到心中有数、缴费放心。
强力推进“立等可取”,打造服务亮点。为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,满足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,交易中心自觉转换服务理念,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,“把麻烦留给自己,把方便让给群众”,提出了个人房产办证“立等可取”的目标。他们根据房屋产权明晰程度,将业务分为三个办结类别,现在个人办理房屋的买卖、抵押、注销、变更等业务,申请人从交件到领取权属证书只需40左右,极大的方便办事群众。为配合“立等可取”工作的实施,中心还相继推出咨询服务台、服务承诺制、责任追究制、办件签名终身负责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了职工工作行为,同时专门设立了投诉箱,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,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。
向群众提供规范化、人性化的一流服务。承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坚持以人为本,为办事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,配置思想品质好,业务素质精的工作人员在一线窗口,以规范化、人性化、亲情化的服务培树承德房产交易登记新形象。在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台,为群众提供导引咨询、告知服务;公示办理交易登记各类业务的办事程序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;开辟“休息等候区”和增设休息座椅;建立办证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,详细告知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(已具备的资料、需补充的资料)、办理程序、办结时限、存在问题等,解决了办事群众来回跑的问题。继续畅通“绿色通道”服务,为老、弱、病、残当事人可享受预约上门服务,实现特事特办,急事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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